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 品質保證辦法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認證委員會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品質保證辦法
中華民國113年05月08日    第十一屆第二次認證委員會會議通過施行
第一條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依據認證委員會組織簡則第二條規定,為落實並規範本委員會「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的品質管理,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及下設執行委員會,秉持公開透明、公正客觀及正直誠信的原則執行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並為確保相關工作能持續符合受認證學程及產業人才培育需求,建立並執行下列內外部持續改善機制,以維繫相關工作的品質:
  • 定期召開執行長室及各項委員會會議,檢討工作成果及規劃未來執行方案。
  • 定期收集受認證學程及其他相關利益團體的意見,必要時調整認證執行方案。
  • 定期接受國內外同儕機構的審查,並確實針對建議改進事項進行持續改善。
  • 至少每二年一次依照國際標準及相關利益團體的意見,檢視認證規範、認證作業辦法及施行細則等認證文件,並視需要修訂;修訂版本須於公開檢視後,才得確認及施行。
  • 本委員會及下設執行委員會成員、認證團成員及執行長室成員除須依據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倫理準則執行相關工作外,亦須定期接受最新認證制度培訓,以確保相關工作的品質。
第三條 本辦法經本委員會通過,由主任委員公布後施行,修正時亦同。